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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市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度招聘7名船员补充招聘公告(2号)
发布日期:2025-08-07 08:53:26      浏览次数:1574次

三沙市综合执法支队

2025年度招聘7名船员补充招聘公告(2号)

三沙市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度招聘7名船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已结束,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三沙市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度招聘7名船员公告(1号)》规定,经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本次招聘基础上再次补充招聘5名船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的岗位、人数

三沙市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度(补充)招聘5名船员岗位表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年龄

专业

证书要求

工作经历

其他要求

岗位
性质

1

轮机长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50周岁及以下

不限

持有沿海航区3000KW及以上主机功率轮机长适任证书

在主机功率3000KW及以上海船上实际担任轮机长满6个月者优先考虑。

1.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不晕船,适应长期出海工作。

编外

2

大管轮

1

中专及以上

不限

45周岁及以下

不限

持有效的沿海航区大管轮及以上适任证书。

在主机功率3000KW及以上海船上实际担任大管轮满6个月者优先考虑。

1.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不晕船,适应长期出海工作。

编外

3

电子电气员

1

中专及以上

不限

50周岁及以下

不限

持有效的沿海航区二级及以上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1.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不晕船,适应长期出海工作。

编外

4

大副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50周岁及以下

不限

持有效的沿海航区3000总吨大副及以上适任证书。

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实际担任大副满6个月者优先考虑。

1.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不晕船,适应长期出海工作。

编外

 

5

三副

1

中专及以上

不限

45周岁及以下

不限

持有效的沿海航区及以上500总吨三副及以上适任证书,持有GMDSS操作员证书。

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上累计担任三副满6个月者优先考虑。

1.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不晕船,适应长期出海工作。

编外

 

合计

5

 

 

 

 

 

 

 

 

二、招聘条件

(一)除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服从岗位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符合具体岗位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至2025年8月7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7日-2025年8月1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自行登陆海南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s://zzrl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8073)进行报名,逾期不受理。

招聘后续相关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海南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s://zzrl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8073)。

3.报名要求: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的身份证号码须一致。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注:此前已结束报名的岗位不再继续组织报名工作,请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关注本网站后续相关考试公告)

4.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查询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了解招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联系方式的畅通。

5.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参考岗位条件和专业等情况进行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上传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成一张);

3)户口簿本人页;

4)毕业证;

5)船员证书(适任证书、服务簿、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船员健康证等)

6)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可在确定聘用前单独提供);

7)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工作证明等);

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二)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5年8月15日下午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17:00,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报名者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和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宜,将在海南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s://zzrl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8073)公布。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及实操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术能力。面试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等。考生需持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本次考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合格分数线为笔试试卷卷面成绩的50%。面试及实操人员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进入面试及实操环节。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和通知时间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考试为闭卷考试,成绩采用100分制。主要包含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航海专业素质及其它应知应会的知识。

3.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成绩采用100分制。

4.实操考试:专业技术船员参加实操考试,实操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实操考试成绩采用100分制。

5.综合成绩计算:所有考核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实操考试成绩占40%统计总成绩。所有招聘岗位人员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选。

(五)体检

检到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海船船员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

(六)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违法犯罪记录等内容进行必要的审查,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所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按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海南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四、聘用手续、待遇

聘用人选确定后,按规定与第三方人力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实际工作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进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有关说明

1.对招聘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如《船员适任证书》、《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等)应在入职之前取得。部分岗位若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证书,应提交相关培训、考证等证明材料。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898-68616550